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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

日前一名計程車司機,因不滿車子被一名軍人擦撞,之後竟高速追逐,企圖使軍人停車。當時該名軍人酒後駕車,遭到後方計程車逼車一時慌張,失控撞死一名單車騎士,該名軍人依最高軍事法院判刑1年10月徒刑,後方逼車的計程車駕駛一審被判刑7月,他不服上訴,二審反被重判7年2個月。

這起計程車駕駛逼車軍人、導致對方失控撞死單車騎士的案件,發生在2008年12月2日傍晚。一名姜姓計程車司機,當時開車行經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時,與李姓軍人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。姜男心生不滿,隨及高速追逐李男車輛,並且沿路閃燈、按喇叭等方式,企圖逼李男停車。

當時李姓軍人為擺脫姜男追逐,突然向左急轉彎迴轉,卻因轉彎弧度過大,失控撞死一名劉姓單車騎士,李男當場停車,姜男見狀追到李男車旁,並將李男拖下車毆打。李男因具有軍人身分,被最高軍事法院判刑1年10月、緩刑3年;姜男也被追究責任,一審判處他7月徒刑。

法官認為姜男當時惡意追車,有「間接過失」責任,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和強制罪判處7月徒刑;姜男不服提出上訴,但二審認為姜男身為職業駕駛人,應比一般人更熟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、且更應遵守,卻在路上惡意逼車導致用路人死亡,這不僅是過失責任,法官改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重判他7年2月徒刑,全案可再上訴。 資料來源: 收購鏡頭,收購平板電腦, 收購手錶,收購鏡頭 收購手錶,收購筆電 收購平板電腦請洽翔翔3C大台北台中專業二手收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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